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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教育厅政策要求
早操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是学校教育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早操可以培养同学们良好的锻炼习惯,可以使同学们全身心得到锻炼,增强体质,振奋精神,精力充沛地迎接每一天的学习生活。同时早操也是保障每天早晨第一节课出勤率的重要措施之一。
2013年8月28日,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教体卫艺〔2013〕787号) ,其中第四条明确要求“建立新生出早操制度,学校应建立一年级新生出早操制度,引导其他年级学生积极参加早操”的规定。2015年5月18日,《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专家组到我校检查《普通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专家组对我校的早操落实情况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坚持大一新生出早操。
二、学校执行方案
依据《开封大学学生早操管理办法》,目前学校执行的早操方案如下:
早操范围:要求大一全体新生必须每天参加早操,积极引导其他年级的学生参加早操;
早操时间:每天早晨6:20—6:50;
查操方式:每天早操时,校学生会体育部派出检查组,到各院部早操地点查操,同时各院部副书记、新生班辅导员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改进措施
1.随着天气变冷,拟计划于12月1日将早操改为室内早读;
2.要求各院部、校学生会体育部增加人手,加快每天的查操进度,最大程度地节约集合、点名的时间,将早操的身体锻炼功能发挥到最大程度;
3.要求各院部提醒广大同学,早操时根据天气情况适当添加衣物,做好保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