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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教师的取暖费和第十三个月工资的发放
受理编号 20220227427641
反馈类别 教师教育科
提问人 教师
内容 尊敬的局长您好: 我们是2021年9月份从外县回调到祥符区的教师,回调后我们的工资等各项待遇本应和祥符区其他教师一样的,就在上周其他教师都发放了第13个月工资和取暖费,却说我们回调教师没有,麻烦领导协调一下,尽早维护我们回调教师的合法权益。谢谢
提问时间 2022/2/27 8:23:47
回复信息
回复人员 网站管理员
回复内容 您好,经向祥符区核实,因人社局审批取暖费时,回调教师信息还未录入工资管理系统,因此回调教师没能和其他教师一起审批。目前已和区人社局对接,将于3月7日办理审批手续。另外,2021年奖励性补贴需待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后方可审批发放。
回复时间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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