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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直管公房孩子入学问题
受理编号 20220708694798
反馈类别 基础教育科
提问人 李女士
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中山路北段16号楼住户,从1990年房子竣工一直在此居住,房屋是直管公房性质,此房是我们一家人的唯一住房,户主姓名是我的父亲(孩子的姥爷),我们一家人的户口也于房本一致(户口上有我的父亲、母亲、我和我的孩子),同时开具的有家里每个人的无房证明(孩子父亲也开具了无房证明)。我的孩子从出生,户口就落户在这套房子里,并且一直在此居住。今年孩子年满六岁,应于9月小学入学,因房子划定在二师附小中山路校区片区,所以按照学校报名公告上要求的时间前往报名,但是被告知公房不能办理入学,学校不予接收,而且招生老师告知往年持公房房本的也都不予接收。我想请问的是,是不是只有家里买房,有产权证的家庭的孩子才能享受9年义务教育?教育局下发的文件也只针对家里有自有住房,有产权证的家庭吗?我们老百姓没有钱买房子,孩子连学都没得上吗?我们的房子也是具有永久承租权的,住了30多年了,孩子还不能在所在片区的学校上学了?入学报名时间紧迫,希望相关部门领导尽快出台方案,尽快解决!
提问时间 2022/7/8 15:18:11
回复信息
回复人员 网站管理员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结合您的实际情况,请您关注开封网、开封市教体局官网查阅小学招生文件。根据今年小学招生文件规定,符合人、户、房(自有住房--个人出资购买并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住房)一致由服务范围内小学接收入学。您父亲的房属于直管公房,也就是直管公房(统管公房)租赁,不属于自由住房。如不符合以上条件,请您按照文件其他相关要求提供材料,由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感谢您对我市教育的关注和支持!
回复时间 20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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