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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主管部门向教师乱收费用
受理编号 20220727473649
反馈类别 教师教育科
提问人 杜康
内容 主管部门借口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网络培训,巧立名目,本应相关部门支付,却向老师个人收取费用。并以晋级,定评,调档威胁。
提问时间 2022/7/27 12:51:14
回复信息
回复人员 网站管理员
回复内容 杞县教育体育局是根据《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实施方案》(教师〔2019〕869号)和《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开封市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培训的通知要求》(汴教体师〔2022〕7号)文件要求开展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培训,并在通知文件中明确写出:培训经费由各学校承担,从教师培训费中列支,不得向参训教师收取任何费用。杞县教育体育局将根据所反映的“向老师个人收取费用,并以晋级,定评,调档威胁”情况进行调查,并责令各学校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教师收取培训费用,一旦发现学校向老师个人收取费用的,将严肃处理!
回复时间 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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