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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学校强制要求六个月非专业实习及对学生进行诽谤事项
受理编号 20220820922217
反馈类别 高等教育科
提问人 徐倩倩
内容 本人就读于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于2022年一月被学校强制要求结伴前往上海市上海来伊份有限公司进行六个月非专业的实习工作,工作为酒店前台和零食店收银员,用强制实习不能毕业让其学生签到自愿协议,带队老师为学校马峥老师,联系电话13783789961,带队老师从未去过上海了解企业与学生生活,未对学生负责,实习期间遇上重大疫情,公司没有补贴外。老师也一直在对我们进行精神控制,处分,通报,影响毕业,离职后关于薪资事项未能解决,本人上报上海市民中心后,负责老师也对机构调查拒不配合,并且私自解散校企合作群,导致许多后续事项没能得到处理,对本人进行群发诽谤,拒不道歉,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心理阴影,对生活和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希望机构能尽快处理。
提问时间 2022/8/20 11:58:42
回复信息
回复人员 网站管理员
回复内容 接到您的留言后,立即组织专人进行了调查核实。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金融与会计学院自愿选择参加了在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5个月的企业收银、仓储等岗位实习教学任务。经核实本批次实习学生1-3月份企业实习补助已经按时发放。4-5月份上海发生严重疫情,由于疫情隔离原因,学生在没有参与岗位实习的情况下,企业为17名岗位实习学生每人发放1500元的生活补助。同时在疫情期间,学校为金融与会计学院在上海等地岗位实习46名学生共发放特殊困难补助3.38万元。学生提出所谓“薪资事项”指的是企业还没有完成报销流程的学生交通费和体检费用。产生该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票据学生于7月中旬邮寄到公司,同时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该实习项目的人员发生调动,导致报销程序延迟审批。经学校与企业沟通后,相关人员已经处理该事项。对于您提出的指导教师拒不配合的问题,经查证老师在与学生沟通过程中,使用了“你随便,我是不接外地号码的”这句表述不当言语,但在事件发生后指导教师马峥第一时间与企业取得了联系,积极协调解决此项费用问题。关于您提出的教师对学生进行“精神控制、处分、通报、影响毕业”的情况,经核实,金融与会计学院在上海各个企业参加岗位实习的43位学生中无一人受到处分、通报和影响毕业情况发生。
回复时间 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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