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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咨询县区内转学学籍问题
受理编号 20240306864997
反馈类别 基础教育科
提问人 孙华楠
内容 我们是离异家庭,孩子五岁我和孩子母亲离婚,孩子从小在姑姑家住由姑姑照顾(尉氏县城关镇新华路)。我在新疆务工。2023年年初我的父亲去世,家中只有78岁高龄的母亲。就把孩子从原来的尉氏县第二初级中学调到离家近的尉氏县实验中学,这样孩子每晚放学都可以了解老人情况。原尉氏县第二初级中学现在不放学籍,今年就要考高中了,现在转入学校说不转学籍就不让在实验中学上。我想咨询一下,孩子的学籍按法律法规,可以转吗。政策上是否允许。
提问时间 2024/3/6 0:41:05
回复信息
回复人员 网站管理员
回复内容 按学籍管理规定,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或居住地跨省、市、县(市、区)迁移应准予转学。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已将此事向尉氏县教体局交办,具体情况请向属地教育局咨询反映。
回复时间 2024-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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