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开封市教育局概况
第二部分 开封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开封市教育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开封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教育工作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
2.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综合管理全市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协调各县区,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估。
4.统筹规划和指导全市教育体制改革,指导全市学校布局调整,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的设立、撤并、布局结构调整和年度招生规模的审批工作,负责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专)和有关初中、小学的学籍管理。
5.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的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就业制度改革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与措施,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管理直属学校、单位的事业费、基建投资和教育系统的专项经费并监督检查经费的使用情况,统筹管理市区教育附加费。
7.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招生考试工作,拟定全市中学招生计划,负责全市自学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民办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8.规划、指导、协调本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技术装备、电化教育、勤工俭学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9.规划、组织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10.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美育工作以及国防教育工作。
11.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以及其它教育交流工作,归口管理教育系统出国留学工作。
13.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开封市教育局内设11个科室: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基础教育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教师教育科、信访安全科、民办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督导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开封市教育局部门决算包括:教育局本级、9个二级机构(中小学校外活动中心、市撤并企业办学离退休教职工服务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市招办、市基础教研室、市教育卫生保健站、市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市电化教育馆、市教科所)和40个直属学校、幼儿园(二实验高中、一职专、二职专、信息工程学校、五中、六中、七中、八中、十中、外国语学校、十三中、十四中、文化旅游学校、十七中、二十一中、田家炳实验中学、二十五中、开封高中、二十七中、三十一中、三十三中、三十五中、金明中学、县街小学、一师附小、二师附小、教育系统幼儿园、金明幼儿园、工读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回中、六四六中学、铁路中学、火电中学、化建中学、联合收割机厂子弟学校、集英中学、市实验小学、群英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等50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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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77457.00万元,支出总计79167.7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529.53万元、12137.59万元,增长14.03%、18.11%。主要原因是提高高中生均拨款标准,人员经费收支增长较快。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77457.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046.90万元,占95.60%;事业收入3053.46万元,占3.94%;其他收入356.64万元,占0.46%。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7916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197.94万元,占98.78%;项目支出969.80万元,占1.2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4046.90万元、74974.7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663.08万元、12399.95万元,增长15.01%、19.82%。主要原因是提高高中生均拨款标准,人员经费收支增长较快。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97.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1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599.01万元,增长20.36 %。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497.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0万元;教育支出59671.29万元,占80.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47.02万元,占12.4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22.76万元,占4.33%;农林水支出15.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0.10万元,占3.05%;其它支出60万元,占0.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334.34万元,支出决算为7449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527.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566.8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1692.6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0805.43万元、津贴补贴746.84万元、奖金1243.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25.08万元、伙食补助费96.25万元、绩效工资9029.9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74.63万元、职业年金421.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8.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74.18万元,其中:离休费792.28万元、退休费3871.65万元、退职(役)费0.08万元、抚恤金562.40、生活补助123.54万元、救济金4.34万元、医疗费335.91万元、助学金105.76万元、奖励金4181.82万元、生产补贴1.19万元、住房公积金2314.31万元、购房补贴0.13万元、采暖补贴146.86万元、物业服务补贴5.19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8.70万元;公用经费18961.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18.02万元、印刷费78.31万元、咨询费7.07万元、手续费3.51万元、水费310.01万元、电费468.37万元、邮电费64.74万元、取暖费92.21万元、物业管理费831.94万元、差旅费126.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99万元、维修(护)费3951.82万元、租赁费29.21万元、会议费22.82万元、培训费715.94万元、公务接待费18.16万元、专用材料费393.76万元、劳务费608.01万元、委托业务费353.36万元、工会经费37.14万元、福利费101.0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9.26万元、其他交通费42.2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4.2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86.4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926.1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273.2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833.57万元、信息网络几软件购置更新751.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8.17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1.66万元,支出决算为91.08万元,完成预算的5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10.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93万元,完成预算的63.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16万元,完成预算的28.68%。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78万元,下降1.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0.99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83万元,下降18.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07万元,增长6.2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的原因为2016年教育系统无出国(境)考察培训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原因是教育系统不断加强公车的使用与管理。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99万元,占12.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1.93万元,占6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8.16万元,占19.94%。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99万元,共3个团组3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1.9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1.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运行维护费用。2017年期末,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16万元。主要用于教育系统(含教育局机关)50个预算单位公务接待开支,共接待152批次,接待约1260人次。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评价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规范了工作程序,强化了预算绩效在预算编制、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能够较全面掌握专项预算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预算编制的科学合理性。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职业教育综合能力提升,学前教育发展,开封市实验小学改造, 646中学新建学生综合宿舍楼工程,中小学校均衡达标建设,创建文明城市校舍和附属设施日常安全维护修缮。通过不断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机制,财政教育投入更加合理,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实现新的突破。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72.70万元,支出决算为47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92%。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41.16万元,比2016年增加160.93万元,增长13.6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教育事务大型活动增多,活动费用支出较2016年明显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7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教育系统共有车辆6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5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幼儿园校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