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基本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9-05-23 0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汴教〔2019115

 

 

 

 

关于做好学校食品安全基本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河大附中,

按照《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的通知》(汴市监〔2019〕18号)及《关于开封市学校食堂实行托管、配餐招标管理的意见(试行)》(汴教体卫艺〔2018〕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和 2019 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请各县区教体局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细致详尽的排查工作方案,明确排查工作重点,摸清各辖区各类学校供餐情况的底数,对向学校提供集体用餐配送、托管餐饮服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建立监管档案,实行诚信管理;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5月165月30日

二、工作任务

根据《关于开封市学校食堂实行托管、配餐招标管理的意见(试行)》(汴教体卫艺〔2018〕12号)要求:学校与委托管理、配餐的餐饮企业应当自签订服务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所签服务合同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此次全市学校食品安全基本信息登记备案采用一校一档,纸质为主,各学校应向各自所属教体局提交食品安全登记信息档案。(具体见附件开封市学校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备案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三、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教体局认真落实好本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备案登记摸底工作,提高相关数据分析运用能力,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下一步将对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采用分级监管,重点监管的日常监管模式,不断完善全市学校食品安全预防风险能力,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附件:开封市学校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备案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5月15日

附 件

 

开封市学校食品安全基本信息备案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1.学校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正式文件)

3.学校食品安全应急工作预案

4.学校食品安全员专(兼)人员(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或职务、食品安全相关培训简历、工作年限、联系方式)

5.学校食品安全培训计划 (文字,图片)

6.学校食堂平面图及消防通道示意图

7.学校食品从业人员名单及健康证(复印件)

8.学校家长膳食委员名单(附联系方式)

9.每学期学校校食品安全工作自查报告(每年2次)

10.校外供餐单位(配餐、托管)企业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

件),企业法人代表基本信息及有关资质(复印件)

11.自办食堂提供主食(米、面)及副食品定点采购单位的有关

资质(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基本信息等)

12.校外供餐单位(配餐、托管)企业与学校签订合同(复印件)

备注:一所学校一个档案袋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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