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9-11-19 0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汴教体〔2019〕219号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

为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根据《开封市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汴教文〔2018〕16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制定工作方案

各县、区要根据《实施方案》及本县、区督导评估计划,制定2019年督导评估方案,明确评估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部署开展本县、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根据我市实际,今年,各县、区要对辖区内不少于20%的幼儿园(班、点)进行督导评估。各县、区应于9月30日前将2019年督导评估方案电子稿报市教体局。

二、严格评估规程

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分为前期准备、实地督导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县级教育督导机构根据本县、区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计划,向幼儿园发出书面督导评估通知,并督促、指导幼儿园完成自评工作。幼儿园在接到督导评估通知后,按要求登陆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www.jypg.org.cn/)开展自评。县级教育督导部门组织督学和相关专家成立督导组,督导组至少包含3名以上成员。

(二)实地督导。由组长组织召开预备会、确认园所信息、启动评估程序。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两周内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

(三)工作总结。督导组成员要总结经验与问题,整理材料并归档。

三、健全督查机制

各县、区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指导幼儿园做好自评,并认真进行实地督导,保质保量完成2019年工作任务。市教体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县、区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提交评估报告

各县、区应根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情况和有关数据信息,组织专家进行研究分析,形成本级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和已评估幼儿园办园行为情况,要求观点鲜明、内容详实、结论客观。

各县、区应于10月31日前完成本县、区督导评估任务,将评估报告纸质稿、电子稿报市教体局。同时,要将评估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为教育决策提供依据,并向社会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是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的重要举措,各县、区要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推进幼儿园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现象,促进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维护幼儿合法权益,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顺利实施,各县、区要成立督导评估工作领导组,组织协调开展督导评估工作。

(三)强化监测管理。要利用好教育部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系统,加强数据分析使用,及时掌握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推进情况,确保评估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各县、区要明确督导评估工作联络员,于9月29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见附件)报市教体局。

联 系 人: 田冠民

联系电话:23886552

电子邮箱:kfdds@163.com

 

附件: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2019年9月27日

 

 

 

 

附件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单 位:

姓 名

职 务

办公电话

手机号

微信号(建群用)











说明:每个县、区需报一位负责领导、一位负责具体工作的同志,请勿空项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7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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