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教体〔2021〕66号
关于印发《开封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市体育运动学校,全市各中小学校,各有关协会:
为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审核、确认和授予工作,加强管理,严格要求,强化监督,严肃纪律,确保运动员技术等级确认授予管理各项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护运动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体育总局2014年1月15日公布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18号令)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以及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体青〔2014〕25号)的有关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并结合我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确认管理工作实际,现将《开封市运动员技术等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开封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2021年5月15日
附件1
开封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提高我市运动员运动技术水平,进一步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以下简称“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确认和授予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总局”)令第18号《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体竞字〔2013〕177号)及关于印发《河南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体青〔2014〕25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市运动员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授予及管理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外省(市)户籍未代表河南在全国注册的运动员,本市行政区域内未代表开封市参加全省注册的运动员,其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确认、授予及其管理不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根据河南省体育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体青〔2014〕25号),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所属二级运动员授予等级称号进行确认,并严格按照各项目“等级标准”执行。
(一)运动员在等级规定赛事中取得成绩是指符合赛事竞赛规程规定,正式报名参赛时获得的成绩。凡不符合赛事报名资格规定或参加测验者,其取得的成绩不能申请。
(二)未经开封市教育体育局选派报名参加等级规定的省级赛事中获得的成绩不予受理。
(三)未经省体育局或项目管理中心选派并未在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备案,参加等级规定的全国赛事中获得的成绩不能申请。
第四条 本市运动员等级称号的申请、审核、确认和授予,必须符合以下程序及规定:
(一)我市所属运动员申请“一级运动员”称号的,由各学校教师或带训教练员负责报送申请材料,市教育体育局备案,省体育局各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审核,省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负责确认和授予运动员等级称号。
(二)开封市所属运动员申请“二级运动员”称号的,由运动员所在单位、学籍所在学校或带训教练员负责收集、报送申请材料并进行备案,市教育体育局受理,报省体育局各项目管理中心审核确认后,市教育体育局按照各项目管理中心审核合格的名单进行确认并授予运动员等级称号。
第五条 审批程序
(一)申请
1.申请时间:每年的6月和10月。
2.申请时限:运动员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提出等级称号申请,超过期限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
(1)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2)运动员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小2寸照片2张和同版电子档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
(3)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一式两份)。
(4)运动员所在单位或学校主要领导(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公示证明及公示结果证明。
(5)成绩证明材料包括:达到等级标准的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或达到等级标准成绩证明单、运动员注册卡(证)、学籍证明,参加全国竞赛的运动员需提交总局注册卡(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
(6)外省户籍或身份证的运动员申请等级运动员称号,需提交代表河南参加全国注册的证明材料。
(二)审核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应对申请时限、申请材料、申请程序、参赛资格和获得成绩是否符合总局和本省、市关于授予运动员等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审核。提交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规定的,应一次性告知其需要补足的全部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退还运动员所属单位。
(三)确认和授予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在官方网站将拟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姓名、性别、运动项目、成绩、比赛名称、时间、地点、代表单位、等级称号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认并正式授予等级称号。
授予运动员等级称号以市教育体育局文件形式公布,公布内容包括:运动员姓名、性别、运动项目、成绩、比赛名称、时间、地点、单位(代表地区或学籍所在学校)、等级称号、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会上传国家体育总局“体教联盟APP”。
第六条 等级证书
按上级要求,所有运动员技术管理信息均可在体教联盟APP上进行查询。体教联盟作为线上线下服务机构,全部运动项目的纸质版等级证书均可通过体教联盟APP进行申领,市教育体育局不再统一发放运动员等级证书。
第七条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留存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员的相关申请材料备查,并对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进行及时整理和归档。
(一)对所有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以文件形式在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二)凡未报经市教育体育局审查、备案和确认公布而授予运动员等级称号的,其等级证书和等级称号一律无效。
第八条 开封市纪委监委派驻开封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将按照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责任制要求,对我市运动员技术等级授予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和巡查,依照“谁报送、谁负责”的原则,申报人申请等级运动员时需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申报人员责任。
各运动队在竞赛结束后将纸质秩序册、成绩册,报市教育体育局训练竞赛科存档、备查。
第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开封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说明和补充修订。凡本实施细则未涉及的内容和规定,按照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河南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体青〔2014〕25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开封市体育局关于印发《开封市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汴体〔2018〕18号)同时废止。
附件2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等级证书编号: (由审批单位填写)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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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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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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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近期,彩色, 免冠,小2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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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 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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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级 称 号 |
国际级运动健将( ) 运动健将( ) 一级运动员( ) 二级运动员( ) 三级运动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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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 表 地 区 |
省(区、市) 市(地、州、盟) |
代 表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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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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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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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赛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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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赛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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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赛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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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赛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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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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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带照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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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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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部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国家体育总局运动项目管理中心意见: (仅国际级运动健将和运动健将填写)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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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本申请表请在A4纸上双面打印。
2.本表一式两份,照片和盖章部分不得为复印。
3.提交申请表时,请另附两张同申请表所贴一致的照片,用于制作等级证书。
4.各单位或部门盖章时,必须填写盖章日期,不填写日期的视为无效。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