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关于2020-2021学年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浏览次数:0

各县(区)教体局,局属中小学(含民办)、河大附属学校:

本学期工作即将结束,现将2020-2021学年寒假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寒假时间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1年1月31日,开学时间为2月27日,3月1日正式上课;普通高中学校寒假开始时间为2021年2月6日,开学时间为2月24日,3月1日正式上课。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放假时间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二、各县(区)教体局、局属各单位在放假前要对本学期工作进行全面的回顾与反思,认真总结经验,研究制定新学期的工作、教学计划。

三、各单位要全面做好安全风险防控。假期前及期间重点开展“六项”工作:一要严格对照《关于做好预防学生意外安全事件工作的通知》(汴教体安〔2020〕22号)和《关于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汴教体安〔2020〕25号)等文件要求,围绕责任体系及师德师风建设、校车、消防、食品卫生、办学行为等方面进行整改提升,尤其要将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二要利用全体会、家长会、散学典礼对全体教职员工、家长、学生进行一次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消防、交通、食品卫生、防传染病、防踩踏、防人身侵害、防诈骗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安全意识,尤其要加强对季节性事故预防知识的教育和有关技能的培训,提高全员自我防护能力。三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家、校共同完成教育部网络“安全教育学习平台”专题学习,持续提醒、引导家长在假期期间依法履行好监护职责,特别是对留守儿童加强安全监护。四要组织开展文明、法治教育活动,要求遵规守纪,践行社会公德,做文明市民、文明学生带头人,并通过“小手拉大手”形式,动员家长积极参与城区交通秩序、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五要开展防溺水和爱路护路专题教育,特别是水域周边、铁路沿线的学校,要教育学生不得到水渠内溜冰、垂钓和出现投掷列车等危险行为。六要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整改。对房屋建筑、物品财产的安全状况和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全面评估,重点对微机室、实验室、师生宿舍、食堂、图书馆、财务室、配电房等重点部位进行水、电、气、防盗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做好重点稳控,同时加强生活困难人的帮扶。各单位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寒假安全工作开展阶段性情况及相关佐证材料以纸质形式报局安全管理科103室。

四、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领域工作专班《关于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寒假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汴疫防教专〔2020〕)36号)、《关于冬季和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任务的通知》(汴疫防教专〔2021〕)1号)文件要求,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因地制宜优化调整寒假放假时间,安排学生分批次有序放假离校,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开学前后各项准备工作,提前进行疫情防控物资准备;坚持每日对校门口、食堂、厕所、教室等重点区域巡查,加强清洁消毒、通风换气和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引导师生做好返乡和居家期间疫情防控,寒假期间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认真劝导师生春节期间不到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做到非必要不外出;近期原则上不得安排各类大型活动,切实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必须举办的活动要严格审批、严控规模,做好应急预案;要继续加强寒假期间校园疫情防控和值班值守;按“一人一档”跟踪掌握留校师生健康状况,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

五、科学指导学生寒期生活。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各学科假期作业总量,提高作业布置质量,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响应市教体局“双带头双引领”工作部署,倡导师生和家长带头读书,引领书香开封;带头健身,引领健康开封。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让学生过一个充实快乐的假期。要积极与社区、家庭密切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家访,引导家长配合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育锻炼、近视防控等工作,继续开展“一封家书”征集及分享活动,深入推进家校共育,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教体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坚决防止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虚假宣传、随意涨价、超三个月收费等违规行为,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任教,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六、春节期间,严守纪律规矩,严防各类“节日腐败”。各单位各级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收送各种礼品、礼金和电子红包等;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联谊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反公车管理规定,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及其他违规违纪活动。对因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

七、假期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突出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工作要求和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坚决杜绝非正式人员代班、替班等现象。严格落实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立即请示报告,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不得迟报、漏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开封市教育体育局将对各单位值班带班情况、应急联络渠道是否畅通进行抽查,凡发现单位无人值守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凡因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者,将追究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各单位于2021年1月28日前将本单位的带班值班名单报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102室)备案。

八、各县(区)寒假工作安排可由县(区)教体局根据上述规定酌情安排,但不得随意增减放假时间。

2021年1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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