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开封市第一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托管、配餐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2 浏览次数:0

开封市第师范附属小学食堂托管、配餐

招标公告

 

为搞好开封市第师范附属小学食堂的供餐服务,根据市教育局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以招标的形式向社会招聘具有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的餐饮企业托管学校食堂的餐饮工作。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食堂简介

开封市第师范附属小学设东校区(西校区)东湖校3个学生食堂,午餐就餐人数分别约东西校区4000左右东湖校600人左右,需要投标方提供足量主副食营养午餐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

、西校区食堂和东湖校区食堂分开招标,符合资质要求的餐饮企业可以同时投标两个食堂(标书分别做),也可以单独选择一个食堂投标(标书请写明投标方向)。

二、招标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投标方资质

1.餐饮企业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食品经营许可证》所标明的经营类别需具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资质”。

2.餐饮企业量化评级为B级以上(含B级)。

3.餐饮企业没有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

4.餐饮企业资金雄厚,注册资金在500万以上(含500万)。

四、招标文件编制

1.投标文件的组成

(1)企业概况、阐述投标食堂经营方案、服务承诺、经营优势和餐饮经营业绩及经营保证条件的说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卫生许可证以及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5)标书最后注明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方便联系后续开标事宜。

2.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胶装,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标书封面及内页每页加盖公章。

(3) 投标书一式三份必须在8月2417:00前密封、盖章送达开封市第师范附属小学校区服务中心。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五、招标项目基本要求

1.中标方必须自主经营,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禁止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中止其承包资格, 由此所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违者自负。

2.随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对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检查监督。由此发生的任何问题,中标方自行承担法律及其他责任。

3.食堂工作人员由中标方自行招聘、安排,人员经费自理。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全部责任。

4.中标方的经营活动(包括场所环境、设施设备、采购储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和检验运输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5.食堂内水、电、气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

6.同意协商接收学校现有食堂设备、设施。

7.托管期为一年。

六、报名、开标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开封市第师范附属小学本部服务中心

3.报名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公告中所需所有资质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联系人: 牛君毅  赵建中

电话:15137868858   13937866699

 5.开标时间: 2022825日9:00,逾时不到,视为弃权。

6.开标地点:开封市第师范附属小学本部会议室

7.评标:招标方组成评标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家长代表不少于三分之一),分别对投标文书进行评估、对投标企业实地考察后投票评标。若出现前两名票数相同现象,进行第轮投票,以此类推,直至评出中标单位。

七、中标通知

经招标委员会审查、考察、论证后确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开封市第师范附属小学

2022822日


To Top